各相关单位:
接陕西省教育厅紧急通知《对于增加2021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候补名额的通知》,增加我校申报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名额1人,相关要求详见陕西省科学技术厅《对于2021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选工作的通知》。
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申报条件
1.申报人为公司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(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),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、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。
2.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注册,依法经营,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〔2019年7月1日(含)前注册〕,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、成长性和创新能力。
3.公司拥有核心技术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,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(或动植物新品种、着作权等),具有特色产物或创新性商业模式,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。
4.公司应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;创办5年以上的公司,最近2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。
请符合条件的老师9月18日(今天)下午4:30前联系科技处。
联系人:阎迪,张玮
联系电话:62779208
科技处
2021.9.18